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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工法学院经济法学CLSCI论文数全国第三,连续三年位列全国三甲

根据中国法学创新网(http://fxcxw.mzyfz.com/)统计发布的2022年CLSCI期刊发文统计分析系列报告,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共发表经济法学CLSCI论文8篇,连续三年位列经济法学科CLSCI期刊发文量全国三甲(2020年全国第二,2021年全国第一,2022年全国第三)是经济法学CLSCI论文年度高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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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团队在经济法学主要领域均有所斩获,其中科研项目经费治理领域发文1篇、财税法领域发文3竞争法领域发文1篇金融法领域发文1篇经济法理论领域发文2篇。

在经济法团队长期深耕的科研项目经费治理领域,蒋悟真教授结合自身研究财政科研项目经费治理的深厚积淀,在《科研评价权的理论阐释及体系建构》一文中提炼出科研评价权这一科研人员的自主权利,并从科研评价权的双重法律属性、科研评价权的运行特性和科研评价权的价值追求三个层面对科研评价权进行法理阐释,其认为科研评价权的法治化运行既应明确评价主体的角色定位、类型化评价行为、拓补评价责任等内在体系,也要强化科研评价制度的民主性与胜任力、完善评价理由说明、健全科研人员权利救济等外在体系,最终实现由管理性评价向回应性评价的转型升级。

在财税法领域,本年度经济法团队主要聚焦于财政基本法、收入法、支出法三个层面。在财政基本法上,胡明教授的《预算绩效问责的理论回应与制度建构》分析了传统预算的弊端与传统问责的缺陷,并立足行为到角色逻辑转换的理论基点围绕角色责任理论对预算绩效问责进行规范解构,提出以内部关系的架构重整和外部关系的力量整合实现预算绩效问责制的整体建构。在财政收入法上,黄家强副研究员的《税法兜底条款设计与适用的方法改进》秉持税收形式与实质法定相结合的进路直面税法兜底条款立法技术与税收法定主义理念的功能嵌合和价值排斥,以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行政裁量正义原理和现代税收调控功能分别优化税目分类型、裁量适用型和法条授权型三种类型兜底条款。在财政支出法上,李石勇研究员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的法治逻辑》中指出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存在内涵界定不清、包干方式不明等问题,应依据中央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重塑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的法治范式以推动有助于改革政策落地的具体制度建构,最终实现经费使用“包干制”和“放管服”改革的有机融合。

在竞争法领域,殷继国教授的《人工智能时代算法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梳理了算法经营者市场力量的形成机理,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算法共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算法驱动型经营者集中三种算法垄断行为,并提出通过构建“市场力量—市场行为—竞争损害”的反垄断法分析框架、确立算法垄断行为反垄断规制的标准、健全分类综合规制模式因应算法垄断行为竞争隐忧

在金融法领域,刘盛副教授的《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信守与制度表达》指出我国金融法的制度表达理应信守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社会本位、契约治理、包容审慎三重向度的金融法理念应在健全高度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采取“内生与外生相结合,以内生为主”的发展模式;在健全高度适应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遵循“诱致与强制相结合,以诱致为主”的变迁路径;在健全高度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选择“市场和政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的行进道路,从法理念角度为我国金融法调适指明了方向。

在经济法基础理论领域,刘凯副教授的《实质法治观视域下的法治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构建》分析了锦标赛和指标应对式法治政府绩效考核的现实困境与重形式轻实质的法治政府绩效考核理念偏差,提出应在依宪治国的背景下秉持实质法治论,在体现形式合法性的基础上将法治的内在价值运用到指标设计和考核机制中,改造“锦标赛”体制的弊病以实现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为实现经济法的体系化,统一经济法的形式逻辑和价值范畴,刘凯副教授在《经济法体系化的系统论分析框架》一文提出应在形式逻辑上修补“经济宪法—经济基本法—经济单行法”的逻辑结构,进而从经济法的诸多“偶连公式”中提炼基本范畴,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逻辑起点构建经济法的原则体系,以经济权力范畴为核心构建经济法的规则体系。

上述文章的篇名、摘要与关键词如下:

税法兜底条款设计与适用的方法改进

政治与法律2022年第5期

黄家强

摘要:兜底条款这一立法技术与税收法定原则并非绝然对立。我国税收法律文本中兜底条款俯拾即是,以法条功能为依据,其大致可分为税目分类型、裁量适用型和法条授权型三种,旨在确保课税要素分类的开放性、税务行政裁量的灵活性和特别税收措施立法的授权性。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进程中,各类兜底条款走向消亡、扩张和规范的不同命途,亦带来个人应税所得范围的封闭僵化、个税反避税裁量适用的基准缺失和税收优惠补充立法的控权乏力等问题。基于不同类型兜底条款的功能机理,应坚持税收形式与实质法定相结合的进路,为税法兜底条款的合理设计与适用提供价值和方法指引。从课税要素法定原则思考,税目分类型兜底条款应当谨慎、规范设置,有必要重新审视所得税法上所得分类兜底规定的设置议题;从行政裁量正义原理出发,裁量适用型兜底条款应当补充细化操作规则、限缩监督裁量权力,构建个税反避税兜底条款的解释和司法审查机制;从现代税收调控功能切入,法条授权型兜底条款具有正当性,但必须遵循授权法治逻辑,建立健全人大授权、监督税收行政立法的实体规范和程序机制。

关键词:兜底条款;税收法定;其他所得;反避税;税收优惠;

预算绩效问责的理论回应与制度建构

(《现代法学2022年第4期

胡明

摘要:预算绩效问责是关系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的重大命题,亟待从学理上予以回应和研究。预算绩效问责源于传统预算的弊端与传统问责的缺陷,从法的价值和法的功能角度体现出追求实质法治和迈向激励型法的性质。在理论基点上,预算绩效问责蕴含着从行为到角色的逻辑转换,围绕角色责任理论进行规范解构,包括角色划定、角色履行、角色评价与角色调整的构成要件。基于预算绩效问责改革现状及其不足,预算绩效问责制的整体建构,在内部关系的调整上应重视预算组织法、强调角色责任制与明确绩效审计制,实现内在架构的重整;在外部关系的处理上应发挥人大主导作用、释放监察问责优势、激发公众问责活力,促进外在力量的整合。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问责;实质法治;激励型法;角色责任;

科研评价权的理论阐释及体系建构

(《法学2022年第12期

蒋悟真

摘要:科研评价遵循“竞争—承认—分配”的运行逻辑,是实现科研自主的制度保障。随着知识生产方式的转型,科研评价已由传统科研成果和重大发现的优先权评判向科技资源配置和项目管理的技术工具评判转变。由此,科研评价权实现了从以学术创新为使命的科研权利到以科研绩效为宗旨的科研权力的演变。在我国,科研评价权是科研人员的自主权利,也是科学共同体专业权力及政府机关行政权力相互博弈之结果。现行的科研评价凌驾并规训科学研究进程,有侵犯科研人员自主权之虞,故科研评价权的法治化运行既应明确评价主体的角色定位、类型化评价行为、拓补评价责任等内在体系,也要强化科研评价制度的民主性与胜任力、完善评价理由说明、健全科研人员权利救济等外在体系,最终实现由管理性评价向回应性评价的转型升级。

关键词:科研评价权;科研自主权;科学共同体;回应性评价;

实质法治观视域下的法治政府绩效考核制度构建

(《法学2022年第5期

刘凯

摘要:法治绩效考核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当前的考核在法治理念和制度定位上存在重形式而轻实质的倾向,呈现出指标失灵和数据失真的双重困境。在依宪治国的背景下,应秉持实质法治论,在体现形式合法性的基础上,将法治的内在价值运用到指标设计和考核机制中,改造“锦标赛”体制的弊病,实现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应强化法律监督主体的考核主体地位,探索内部考核与外部评价良性互动的考评体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视考核与监督整改的有机衔接,将考核的客观结果转化为可以推动法治建设的组织力量,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

关键词:法治绩效考核;形式法治;实质法治;法治评估;

经济法体系化的系统论分析框架

(《政法论坛2022年第2期

刘凯

摘要:法的体系化是确立经济法学科独立品性,实现经济法科学化的基础,包括形式逻辑和价值范畴的统一性。由卢曼创立、并由托依布纳发展的系统论法学为经济法的体系化提供了强有力的解释新框架。沿着系统论法学的逻辑,“经济政策—经济宪法”是政治系统、经济系统和法律系统三者间的双层结构耦合,承担衔接各系统间信息沟通和排除激扰的功能。由于我国经济宪法的结构性脱嵌,导致现行经济法体系内部难以将法律系统“合法/非法”的二元符码的规范性要求对各单行法进行有效传导,在体系外部也无法实现与社会环境的良性互动。欲实现经济法的体系化,应在形式逻辑上修补“经济宪法—经济基本法—经济单行法”的逻辑结构,进而从经济法的诸多“偶连公式”中提炼基本范畴,以社会整体经济利益为逻辑起点构建经济法的原则体系,以经济权力范畴为核心构建经济法的规则体系。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化;系统论;经济宪法;经济权力;

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的法治逻辑

(《法学评论2022年第5期

李石勇

摘要: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是一种契合科研规律与公共财政基本要求的经费管理方式,但关于包干制的内涵及其制度建构,尚未形成共识,存在内涵界定不清、包干方式不明等问题,严重侵蚀相关改革的实效。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应从中国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的现实情境出发,在分析总结改革政策落地难的基础上,理顺并打通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的法治脉络,并依据中央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顶层设计,重塑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的法治范式,进而推动有助于改革政策落地的具体制度建构,最终实现经费使用“包干制”和“放管服”改革的有机融合。

关键词:经费使用包干制;权利本位;法治逻辑;契约精神;在地治理;

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信守与制度表达

(《政治与法律2022年第11期

刘盛

摘要:金融法理念是金融法的应然规定性和思想灵魂。现代金融体系视野下的金融法理念包括社会本位、契约治理、包容审慎三重向度。其要求金融法在健全高度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采取“内生与外生相结合,以内生为主”的发展模式;在健全高度适应性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遵循“诱致与强制相结合,以诱致为主”的变迁路径;在健全高度竞争力的现代金融体系上,选择“市场和政府相结合,以市场为主”的行进道路。我国金融法的制度表达理应信守上述理念。

关键词: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法理念;社会本位;契约治理;包容审慎;

人工智能时代算法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

(《比较法研究2022年第5期

殷继国

摘要:作为一种自动化决策技术,算法既具有促进市场竞争的潜力,又是经营者获得市场力量的重要来源,甚至可能被经营者滥用实施算法垄断行为。算法垄断行为类型多样,除算法共谋、算法个性化定价外,还包括算法自我优待、算法掠夺性定价、算法剥削性滥用和算法驱动型经营者集中。作为一种新型垄断行为,算法垄断行为对现行反垄断法理论和制度构成了挑战。为有效规制算法垄断行为,需要构建“市场力量—市场行为—竞争损害”的反垄断法分析框架,强化对市场力量和竞争损害的评估;区分垄断行为判断标准与反垄断法立法目标,以竞争损害作为垄断行为定性的根本标准;健全分类综合规制模式,建立以法律规制为主、技术和伦理规制为辅以及反垄断法规制为主、其他法律规制为辅的综合规制机制。

关键词:人工智能;算法垄断行为;市场力量;竞争损害;反垄断法;


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China Leg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简称CLSCI),是中国法学会法律信息部于2010年起,对全国法学研究机构和个人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进行统计分析的期刊目录。在统计CLSCI论文数量等数据的基础上,对各法学院校的学术质量和贡献力进行分析、评价,旨在建立属于法学共同体自己的评价体系,因此向来是中国法学界前沿研究成果的权威展示平台和国内法学研究风向的主要引领机制。最近三年的CLSCI期刊发文统计分析系列报告是对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科研实力的权威认可,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科的建设成果。

近年来,中国经济法学科建设逐步成熟,经济法的体系化得到进一步推进,财税法、竞争法、金融法等子部门法均充分回应各自领域发展变革中的法治问题,发挥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法治作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团队始终秉持严谨认真的学术态度,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需要,在经济法前沿重点问题聚集的研究领域均衡发力努力实现质效并重的科研成果持续产出,为中国经济法学与中国经济法治贡献华工力量。愿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全体科研工作者再接再厉,再创辉煌!


文案/刘乔羽

排版/耿逸凡

审核/刘盛